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8-034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刘云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刘云龙先生
委员:唐庆斌先生、宋执旺先生、蔡忠杰先生
(2)审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唐庆斌先生
委员:宋执旺先生、蔡忠杰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宋执旺先生
委员:刘云龙先生、唐庆斌先生、蔡忠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蔡忠杰先生
委员:刘云龙先生、唐庆斌先生、宋执旺先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刘云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民先生、张玉之先生、李志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刘书宝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赵晓潼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刘云龙先生,男,汉族,1969年5月生, 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EMBA)结业,为公司发起人之一。1990年3月加入寿光石油机械厂,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1年至2013年历任生产分厂厂长、威海宝隆总经理、寿光宝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在采油机械设备的生产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目前刘云龙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民先生,男,汉族,1975年2月生,山东大学毕业,会计师职称。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审计部长、财务部长等职务,拥有10多年财务管理经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刘民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玉之先生,男,汉族,1958年11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EMBA)结业。1994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新疆代表办事处经理、营销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销售工作。
张玉之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志信先生,男,汉族,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EMBA)结业。1994年加入公司,历任生产分厂厂长、生产调度中心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整体生产工作。
李志信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庆斌先生,男,汉族,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
在企业重组、风险管理与控制、企业审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担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齐鲁期货经纪公司总会计师、东方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唐庆斌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执旺先生,男,汉族,1963年9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担任齐鲁工业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管理处金融监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山东九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山东保险业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保险学会副会长、山东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监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宋执旺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忠杰先生,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多次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工作者。入选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中共山东省委员会法律专家库成员、兼任山东省国资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现任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忠杰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书宝先生,男,汉族,1970年4月生,大专学历。199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理财部会计科员、威海宝隆财务科长、审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刘书宝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晓潼先生,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赵晓潼先生曾就职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赵晓潼先生已于2018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赵晓潼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