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诉讼的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因合同纠纷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案件一:江苏宏泰起诉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大朗新马莲分公司(以下简称“新马莲”)、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额40,350.32元;案件二:江苏宏泰起诉龙昕科技等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7,379,700.42元。合计涉案金额17,420,050.74元。
以上两案近日在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出具《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苏0282民初9066号),主要内容为:
1、龙昕科技(不含龙昕公司大岭山分公司的欠款)结欠宏泰公司货 款17,420,050元,应计算利息5,259,929元,合计22,679,979元,龙昕科技于2018年12月19日前支付,如不能支付,该款由法院从冻结第三方的账户中直接予以扣划;
2、上述款项到位后,双方之间就以上案件再无其他任何纠葛;
3、诉讼费68,039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39元,保全费5,000元),由宏泰公司负担。
(二)案件三:江苏宏泰起诉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岭山”)、龙昕科技等合同纠纷案。
目前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案件一和案件二,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宏泰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视后续执行结果而定;对于案件三,目前各方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中,且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就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苏0282民初9066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