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96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1,128,348股进行解除限售,并为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