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核定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7.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临2017-020、2017-037)。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