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烯碳3: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9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1、2018年12月19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科技”)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沈阳分行”)、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以下简称“盘锦辽油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不超过36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以下简称“盛京星海支行”)借款38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申请的贷款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涉及的贷款利率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2、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担保情况

(一)广发沈阳分行

1、担保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和方式:向广发沈阳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贷款情况: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科技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发放的借款78,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2016)沈银短贷字第000009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17

公告编号:临2018-016日,年利率为6.525%,该借款由银基置业提供位于沈阳市浑北天坛地区的158603.89平方米土地(土地证号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的抵押担保,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17年该公司未及时还本付息,经双方协商签订了编号为“(2017)沈银展字第000004号”《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和编号为“(2017)沈银展字第000004号-担保01”《保证合同》,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展期至2018年11月14日,展期利率为6.525%,双方还签订了抵押权变更协议,原抵押物不变将原抵押期限延长至2018年11月19日,并偿还借款2,000,000.00元。

(二)盘锦辽油支行

1、担保方: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和方式:向盘锦辽油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贷款情况: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发放的借款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1月10日,月利率0.68875%,系担保借款,该借款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的3600万金额部分用于偿付前述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的银行贷款。

(三)盛京星海支行

1、担保方: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和方式:向盛京星海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贷款情况:2017年11月9日,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签订了编号“605010217000080”《盛京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取得借款38,000,000.00元,系抵押借款,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8日,年利率6.09%,双方签订了编号为“6050119216000006”的《高额保证合同》。为保障公司现金流,公司向盛京星海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临2018-016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