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德威”)于近日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0558),发证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自2018年至2020年滁州德威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