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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12月14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江西国资创新发展基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做强钢铁主业、发展相关多元”的战略发展目标,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借助省属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创新公司股权投资方式,寻找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监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新余新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4亿元参与投资设立江西国资创新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国资创新发展基金”),实现股东资本的保值增值。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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