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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9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12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标的股票来源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拟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1,774,972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授予过程中,因16名激励对象自动放弃认购,公司实际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1,458,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激励人员类别

激励人员类别人数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19574,00032.34%0.13%
核心技术人员21770,00043.38%0.17%
中层管理人员2114,0006.42%0.03%
合计421,458,00082.14%0.32%

3、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4%
第二个解锁期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第三个解锁期自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4、解除限售考核指标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18-2020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1)以2016年为基数,2018年合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2018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华录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大于0; (3)2018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
第二个解锁期(1)以2016年为基数,2019年合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2019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华录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大于0; (3)2019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9%,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
第三个解锁期(1)以2016年为基数,2020年合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2020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华录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大于0; (3)2020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1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2)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利润作为计算依据;(3)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利润增加额的计算;(4)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按照上表标准执行。

解锁期内,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中A、B、C为考核合格档,D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股权激励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S)S≥9090>S≥8080>S≥60S<60
标准等级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
标准系数1.01.00.7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D),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C,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授予过程中,因李君、尹德宝、何健、车鑫博、王雪驹、孙芮、吕佳润、王保才、李竺皓、高鹏、任新洲、李江帅、郑增强、刘维兴、杜斌、王立丹共计16名激励对象自动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58名调整为42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4,972股调整为1,458,000股。除上述放弃认购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8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易华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与公司网站披露的《 易华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7日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30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5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12月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2名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贰万零壹佰陆拾陆元零肆分(大写)(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9,433.96元),其中:股本1,458,000.00元,资本公积14,862,166.04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606,188.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50,606,188.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16日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4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52,064,188.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452,064,188.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1月1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限制性股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3,854,54094.06%-423,854,54093.76%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751,6485.94%1,458,00028,209,6486.24%
三、总股本450,606,188100.00%1,458,000452,064,188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52,064,188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每股收益0.44元/股。

七、增发预留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0,606,188股增加至452,064,188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9,113,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1%。本次授予完成后,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减至35.20%。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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