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内容,以及2018年10月26日全
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内容,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回购事项的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同意根据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内容,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将发行数量由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的20%,即2,320万股(含2,32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197,200,000股的20%,即3,944万股(含3,944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3日下午14时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