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宁皮城: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依法转让、库存股、其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或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600万股至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7%至0.78%。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31日,9:00-11: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联系人:杨克琪邮政编码:314400联系电话:0573-87217777传真号码:0573-87217999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