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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增强香港全资子公司通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香港”)的资本实力,推进其更好地开展海外业务,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约13,701.60万港元(以实际拨付增资款项时人民币兑换港币的汇率为准),对通宇香港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通宇香港注册资本将由目前1万港元增加至13,702.60万港元,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长吴中林先生提名旷建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被提名人选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旷建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相应提名职务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附:旷建平先生个人简介。旷建平,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旷建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旷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1月3日召开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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