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2018
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74),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大投资在减持数量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近日收到华大投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自2018年10月16日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华大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6,172,000股,减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减持计划的一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华大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3日 | 60.57 | 4,001,000 | 1.0000 |
大宗交易 | 2018-11-14 | 54.81 | 36,500 | 0.0091 | |
大宗交易 | 2018-11-15 | 55.46 | 321,900 | 0.0805 | |
大宗交易 | 2018-12-11 | 49.32 | 398,000 | 0.0995 | |
大宗交易 | 2018-12-12 | 49.68 | 200,000 | 0.0500 | |
大宗交易 | 2018-12-13 | 49.23 | 949,600 | 0.2373 | |
大宗交易 | 2018-12-14 | 50.30 | 265,000 | 0.0662 | |
合计 | 6,172,000 | 1.5426 |
注:上表如小数点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致。
2、本次减持数量过半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66,915,154 | 16.7246 | 60,743,154 | 15.182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915,154 | 16.7246 | 60,743,154 | 15.182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表如小数点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致。
截至2018年10月16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华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6,915,1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246%;自2018年10月16日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华大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6,172,000股,占公司如下股份总数的1.5426%,减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减持计划的一半。截至2018年12月14日,华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0,743,154股,占公司股
份数量的15.1820%。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华大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2018-074)和前期进展情况披露(公告编号:2018-090),本次公告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减持计划的一半。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华大投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华大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3、华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