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芳源环保: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7

公告编号:2018-103证券代码:839247 证券简称:芳源环保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设立日期2000年8月7日
注册资本430,693,650.00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
A、7栋B、8栋
邮编518106
所属行业锂离子电池制造业
主要业务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董事会

(二) 合伙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名称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设立日期2015年9月14日
实缴出资262,500,000.00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站路1号东站综合楼三楼A区306Q
邮编510610
所属行业私募股权投资
主要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商咨询服务;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55812067L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否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不适用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投资决策委员会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情形的还应填写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股权关系不适用
资产关系不适用
业务关系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是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陈晓东先生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5)年自2015年9月14日至

公告编号:2018-1032020年9月12日;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如有):不适用。

二、 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减持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合计拥有权益46,680,000股,占比26.22%直接持股35,710,000股,占比20.06%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10,970,000股,占比6.16%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680,000股,占比26.2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0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合计拥有权益直接持股35,230,000股,占比19.79%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比例 (权益变动后)44,500,000股,占比25.00%一致行动拥有权益9,270,000股,占比5.21%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500,000股,占比25.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00%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贝特瑞的股东大会审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减持
拥有权益的合计拥有权直接持股10,970,000股,占比6.16%
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益46,680,000股,占比26.22%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35,710,000股,占比20.06%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680,000股,占比26.2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0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合计拥有权益44,500,000股,占比25.00%直接持股9,270,000股,占比5.21%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一致行动拥有权益35,230,000股,占比19.79%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500,000股,占比25.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00%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
他经济组织填写)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其他______
2016年10月21日,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权益变动发生日为竞价转让方式。2018年12月14日,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挂牌公司480,000股,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挂牌公司1,700,000股,上

(二)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的权益变动系股东的自愿减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四、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比例从26.22%变为2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部门不适用
批准程序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部门不适用
批准程序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五、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份减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转让方(甲方):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芳源环保196万股股份,转让价格综合考虑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芳源环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结果、芳源环保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盈利情况及目标股份市场价格情况,由甲乙双方确定为10.80元/股,即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2,116.8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中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双向报价成交确认委托的方式进行盘后协议转让。

3、自登记日起,甲方因持有目标股份而在芳源环保相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日后发生的2018年度及此后年度的利润分配中(但登

公告编号:2018-103记日前已作出利润分配决议的情形除外),按照目标股份方在芳源环保中持有的注册资本比例享受股息及红利的权利。

转让方(甲方):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让方(乙方):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芳源环保17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综合考虑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芳源环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结果、芳源环保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盈利情况及目标股份市场价格情况,由甲乙双方确定为10.80元/股,即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1,836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中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双向报价成交确认委托的方式进行盘后协议转让。

3、自登记日起,甲方因持有目标股份而在芳源环保相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日后发生的2018年度及此后年度的利润分配中(但登记日前已作出利润分配决议的情形除外),按照目标股份方在芳源环保中持有的注册资本比例享受股息及红利的权利。

六、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编号:2018-10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转让了48万股公司股份,后续仍将继续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剩余的148万股公司股份。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 股权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日信

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2018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