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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8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1、会议通知: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21)。

2、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世博路10号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一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已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睿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股份537,216,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0,792,576股的73.5114%。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175,332,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9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04,956,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4134%,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3,07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32,259,4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9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51,001,2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91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48,087,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02%。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5,332,134股;反对0股,弃权0股(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51,001,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意见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晓莉律师、张凇凯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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