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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良皮业: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4

证券代码:839191 证券简称:宏良皮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1、(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公司任职:无执行法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7)粤0703民初2869号立案时间:2018年4月25日案号:(2018)粤0703执1990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货款本金1373713元及担保费7000元。双方同意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5日前全部还清上述款项给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具体还款方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案如下: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前向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3713元;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间,每月25日前支付200000元给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余款207000元于2018年3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 二、如果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按时足额还款的,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则放弃向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全部的利息;如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不按照上述协议按时足额还款的,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则有权就尚余的货款总额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须按实际未支付货款本金全额的10%支付违约金以及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13日之间的利息123634.17元支付给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 三、案件受理费18276元,减半收取913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4138元,由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岳阳市嘉润发化工有限公司已预交诉讼费,本院不予退还,由被告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5日前径行返还给原告。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全部未履行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努力,争取消除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减少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努力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以上失信人信息。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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