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3: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主持召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公司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