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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独立董事高凤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大同先生主持召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公司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

关联董事徐大同先生、边君义先生、张建新先生、董建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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