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绿城水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 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将上述告知函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