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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关于追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3

证券代码:831518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及2018年1月8日,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7.0元/股的价格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700万股(含700万股),预计募集金额总额不超过4,900万元(含4,900万元,含发行费用)。该次发行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8)0003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10日全部存入公司验资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汉中门支行,户名: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25905176710102,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49,000,000 元。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927号),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之前主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红外光学产品示范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募集资金用途金额占募集资金比例

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付工资、交水电费、交税费等)

32,000,000.00 65.31%2 偿还银行贷款 9,990,000.00 20.39%3 红外光学产品示范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7,010,000.00 14.30%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58,281.24元(其中52,738.73元是该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发放的利息),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项目 实际使用金额

1、补充流动资金 34,168,381.24

2、偿还银行贷款 9,990,000.00

3、红外光学产品示范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899,900.00

合计 45,058,281.24

(1)补充流动资金包括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工资、社保、企业税款以及支

付银行手续费等合计34,168,381.24元;

(2)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归还借款9,990,000.00元;

(3)红外光学产品示范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为购买生产设备金额合计

899,900.00元。

截至2018年11月30日,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45,058,281.24元;同时,该账户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收到银行发放的利息共计52,738.73元,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和9月28日收到银行发放的利息32,475.56元、20,263.17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该账户还有3,994,457.49元结余,其中1,003,650元为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转出金额。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载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存在超额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168,381.24元,超出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168,381.24元。近年来公司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了保证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根

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结合红外光学产品示范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的进度安排,公司拟将原用于红外光学产品示范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原计划金额 变更用途后的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付工资、交水电费、交税费等)

32,000,000.0037,106,45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9,990,000.009,990,000.003 红外光学产品示范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7,010,000.001,903,550.00合计 49,000,00049,000,000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关于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公司2018 年和 2019年预计营业收入增加所形成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约为4,249.80万元,故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仍在测算范围之内。公司此次追认变更募集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做出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追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程序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中发现存在超额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该事项发生时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超额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构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与主办券商的沟通,并在日后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确保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五、监事会对追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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