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0九年度第九次会议于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受让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11%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人民币50,299,432.96元的评估价受让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11%股权。收购完成后,我司将持有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福龙董事长、王燕惠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赞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39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设立公司二00九年配股募集资金专户及贸易结算专户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帐号为840060178988094001的募集资金专户,在建设银行开立帐号为35101551001052510107的募集资金专户,在工商银行开立账号为4100020429200103064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便更好地对公司二00九年配股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周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指定在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开元支行开立 840060178908091001号账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4100020409024109604号账户为公司贸易结算专用账户,以确保本次配股中用于补充大宗贸易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贸易业务结算。
三、《关于二00九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鉴于公司二00九年度配股发行工作即将结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授权公司总裁在公司二00九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并完成验资后按照公司配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四、《关于设立台湾办事处的议案》
为更好地把握海西经济区加速建设过程中的商机,在两岸关系日渐向好的经济环境中进一步促进公司对台业务的开展,同意设立厦门国贸集团台湾办事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设立办事处的具体相关事宜。
第二至四项议案全体董事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0九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银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及评估说明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