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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鉴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事宜。
2、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42人,实到职工代表42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议由工会主席李周旭先生主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周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人数达到法定要求,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与会职工认真讨论:决定选举李周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本次选举的职工代
表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李周旭先生为连选连任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人数达到法定要求,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与会职工认真讨论:决定选举张友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张友生先生为连选连任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74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