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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3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18-13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于2018年12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确定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报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58,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3)。

关联董事徐和谊、郑刚、闫小雷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报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4)。

关联董事徐和谊、郑刚、闫小雷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报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议案》

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该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徐和谊、郑刚、闫小雷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关于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臵预案>的议案》

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臵预案》。该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徐和谊、郑刚、闫小雷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臵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臵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此项投资决策授权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转授权人 根据公司暂时闲臵自有资金的情况,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品种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臵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

1、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建设项目的立项。待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项目建设方案。

2、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关于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组、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相关协议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北京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建设项目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二

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13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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