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2月7日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成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
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9,900股,回购价格8.27元/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9,900股。
根据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额度,兼顾考虑留出适当的备用额度用于到期贷款和资金的周转,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资金业务的综合授
信额度事宜,申请额度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35,000,000.00),公司将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的办公大楼(产权证编号:厦国土房证第01015096号)作抵押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叁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或协议,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授信事宜,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种类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其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在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时,可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发生的业务,无论业务到期日是否超过上述有效期,均可适用本事项的决议。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