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47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然人适用】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填写
姓名 | 项友亮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是 | 澳大利亚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医疗器械及配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家用电子产品及配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泵、阀门、压缩机的生产与销售;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与 |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转让;从事医疗器械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8号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项友亮直接持有现任职单位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8,500,000的股份,持股比例为20.0000%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项国强、黄捷静、上海鹿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长期自2014年8月6日至无;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一致行动人项国强持有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320,000股,占3.5892%;一致行动人黄捷静持有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47,000股,占2.2130%;上海鹿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项友亮,项友亮占43.1776%。一致行动人上海鹿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7,000,000股,占40.0000%。
二、 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项友亮 |
股份名称 |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流通股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60,867,000股,占比65.80% | 直接持股18,500,000股,占比20.0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42,367,000股, 占比45.8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152,000股,占比53.14%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715,000股,占比12.66%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60,867,000股,占比65.80% | 直接持股23,125,000股,占比25.0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
一致行动拥有权益37,742,000股,占比40.8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152,000股,占比53.14%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715,000股,占比12.66%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 | 无 | 无 |
三、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权益(拟)变动方
式(可多选)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其他______ |
2015年4月20日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权益变动发生日为盘后协议转让方式。2018年1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项友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4,625,0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20.0000% |
(二)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股东意愿自动转让,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交易。
四、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变为25.0000%。一致行动人项国强占3.5892%、黄捷静占2.2130%,上海鹿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35.0000%,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比例达到
65.80%。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董、监、高人员涉及
到新增股份需申请股票限售手续将会在近期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项友亮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无 |
批准程序 | 无 |
批准程序进展 | 无 |
五、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流通股,不存在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六、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项友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股份,不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 备查文件目录
项友亮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项友亮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