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5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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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霍利因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留置,未能参加会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免去霍利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免去霍利董事职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免去霍利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免去霍利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霍利董事职务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韦公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聘任韦公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韦公勋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意见:“韦公勋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韦公勋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韦公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三、《关于成立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为抢抓广东海上风电市场机遇,拓展海上风电业务和规模,同意在广东省阳江市成立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四、《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 上网公告附件(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韦公勋先生简历
韦公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6年出生,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管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协助管理热能工程事业部,联系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兼任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物料搬运工程设备成套与服务分会副理事长。曾任华电重工装备有限公司项目执行总监、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物料输送工程事业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