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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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