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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Kings Resources Group Co., Ltd.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目录

一、会议须知 ...... 2

二、会议议程 ...... 4三、会议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2、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 7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6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1

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的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9)。经大会会务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会务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或者震动状态,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在会场内录像、录音。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未事先登记股东不得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0日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1801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30—14:00);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五、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锦华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02选举沈乐平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3.03选举赵建平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3.04选举宋英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3.05选举王福良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3.06选举周惠成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王红雯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2选举王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3选举马笑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5.01选举胡小京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5.02选举邓先武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九、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

议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一 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18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实公司资源储备,优化资源结构,按照公司“以资本市场为助推,实现公司内涵式基础上的外延式增长”的发展战略,公司联合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地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发布的2018-032号《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内容附后)。

各方将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原则,发挥各自优势,依法依规,拟于内蒙古额济纳旗在以萤石矿为主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矿业开发、深加工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其意义在于为公司创造了在我国潜在萤石资源储量较大的额济纳旗进行整合、并购及大规模开发的机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 本协议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1”)、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浙江地质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3”)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拟在内蒙古额济纳旗开展以萤石矿为主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矿业开发、深加工等领域战略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其意义在于为公司创造了进入我国潜在萤石资源储量较大的额济纳旗进行整合、并购及大规模开发的机会,但鉴于该地区资源储量是潜在的,未来市场及区域经济发展尚有较多不可预知的因素,其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尚未对该项目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潜在资源储量摸底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明确具体的整合标的。

3.协议中关于“各方力争用5-10年的时间,实现以项目公司勘查、并购等多种方式拥有3000万吨可采远景资源储量(矿物量)为目标,与之配套的‘勘查、矿权整合及并购、矿山建设等’总投资约20亿元”,该产能将是一个逐步达成并释放的过程。其中,关于远景资源储量、投资规模和金额均为预估数,尚

未经详细的可行性论证,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其具体投资规模将根据勘查结果,以及各方组建的项目公司通过整合和并购可获得的资源储量分期分批投入。

4.未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解决,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产业基金、向资本市场定向增发等。项目资金的来源、支付安排和支付能力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5.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的总资产、

净资产和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甲方名称:额济纳旗人民政府性质:地方人民政府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乙方2名称: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新亮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经营范围:固体矿产勘查、地质钻探(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乙级);区域地质调查(乙级);地球物理勘查(乙级);液体矿产勘查(丙级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丙级)(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乙方3名称:浙江地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黄碎飞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地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签订上述《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签订上述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合作背景甲方额济纳旗域内拥有丰富的萤石资源,乙方具有勘探资源、技术优势,其

中乙方1是我国萤石行业拥有资源储量、开采及生产加工规模最大的企业,也是我国萤石行业和非金属矿采选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在绿色矿山发展模式、企业发展理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矿山安全标准建设等方面享有很高声誉;乙方2、乙方3在矿产的绿色勘查、项目调研和规划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优势。为科学、合理开发域内萤石矿产资源,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甲方拟对区域内萤石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使萤石产业成为额济纳旗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依法依规,拟在额济纳旗以萤石矿为主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矿业开发、深加工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二)合作内容和方式1.甲方额济纳旗人民政府负责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创造开发利用矿产资

源的有利条件,制定旗内萤石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对现有不合规的矿山进行整顿治理等,确保旗内矿山开采活动在规定时限内达到规范要求,确保公平、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扶持优势项目和资

源向规范大企业倾斜。甲方积极引导和推进乙方对旗内主要萤石资源和产区进行统一、整体开发利用。

2. 各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额济纳旗萤石资源的整合及整体开发。项目公司出资协议(包含各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成立的时间等)另行签订。

(三)合作目标以及规模、金额1.生态环保目标:从无序无度开采开发现状,转变成绿色生态环保矿山,使

额济纳旗成为全国绿色矿山示范基地。

2.资源及投资总额目标:各方力争用5-10年的时间,实现以项目公司勘查、并购等多种方式拥有3000万吨可采远景资源储量(矿物量)为目标,与之配套的“勘查、矿权整合及并购、矿山建设等”总投资约20亿元。项目公司具体投资规模将根据对旗内的萤石资源储量勘查结果,以及项目公司通过整合和并购获得的资源储量分期分批投入。

3.经济效益目标:从目前的零散小矿山企业开发,转变成为由行业内大型的专业化企业整体开发为主,将额济纳旗境内的萤石等非金属矿资源打造成旗内的优势产业、支柱产业,使额济纳旗成为生产规模、产值、税收等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萤石产业集聚区。

(四)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制定和批准萤石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全面整合整治现有萤石资

源及企业;制定相关政策,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对未能达到绿色矿山要求、权证与开发现状不一、破坏性开采、环保生态破坏严重、未能达到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和标准及未达到规划目标等的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矿权到期后又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的矿权人,依法不再办理延续手续、不再办理探转采手续等。

2.为了具备旗内主要萤石资源及产区进行整体开发和大规模投入的条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甲方在资源整合、行政审批、招商政策、用地保障等各方面给予乙方及项目公司政策倾斜和扶持,为乙方和项目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最大便利条件,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共同扶持项目公司做大做强做优。

3.乙方2牵头负责完成萤石调查摸底,为编制《额济纳旗萤石矿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提供依据;乙方1负责牵头编制专项规划;乙方负责专项规划的评审、论证;专项规划由甲方批准后实施。专项规划的编制、批准、正式实施时间应在本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

4.乙方1负责项目公司萤石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矿山勘查、开釆、选矿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业务。乙方2、乙方3负责矿产资源的绿色勘查、项目调研等,保障项目公司的开发资源储量。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等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乙方1

确保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并将审议结果书面通知其余各方。其余各方确认在本协议签署时已完成或不需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协议约定,因一方违约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协议约定,本协议为原则性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体涉及公司设立、经营等内容,以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约定为准,但不得违背本协议的基本原则。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签订本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资源、资金和技术优势,

率先进入我国萤石资源潜在储量丰富的额济纳旗,使公司有机会深度参与该地区以萤石资源为主的非金属矿产的资源勘查、矿业开发等,为该地区打造全新的氟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供原料支撑,符合公司“根植萤石行业,以现有矿山、选矿厂为基础,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不断挖掘公司的内部成长能力;以资本市场为助推,不断充实公司的资源储备,优化公司的资源结构,实现公司外延式增长”的发展战略。

四、重大风险提示1.本协议为各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其意义在于为公司创

造了进入我国潜在萤石资源储量较大的额济纳旗进行整合、并购及大规模开发的机会,但鉴于该地区资源储量是潜在的,市场及区域经济发展尚有较多不可预知的因素,其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尚未对该项目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潜在资源储量摸底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明确具体的整合标的。

3、协议中关于“各方力争用5-10年的时间,实现以项目公司勘查、并购等多种方式拥有3000万吨可采远景资源储量(矿物量)为目标,与之配套的‘勘查、矿权整合及并购、矿山建设等’总投资约20亿元”,该产能将是一个逐步达成并释放的过程。其中,关于远景资源储量、投资规模和金额均为预估数,尚未经详细的可行性论证,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

承诺。其具体投资规模将根据勘查结果,以及各方组建的项目公司通过整合和并购可获得的资源储量分期分批投入。

4.未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解决,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产业基金、向资本市场定向增发等。项目资金的来源、支付安排和支付能力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5.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现决定选举王锦华先生、沈乐平先生、赵建平先生、宋英女士、王福良先生、周惠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锦华,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4年至1986年在浙江漓铁集团从事技术工作;1988年至1995年在中国非金属矿浙江公司从事非矿项目开发及出口贸易工作,任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等职;1996年起在浙江中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发起成立杭州金石实业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矿业协会副会长。

沈乐平,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矿冶学院矿山系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83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冶金工业设计研究院工艺室工作;1987年至1991年在浙江省冶金工业局矿山有色处工作,任主任科员;1991年至1997年在浙江银星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浙江省萤石矿业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在公司任职,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赵建平,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81年浙江煤炭工业学校采煤专业毕业,采矿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1981年至1995年在浙江建铜集团工作,历任技术员、工段长、矿区主任、生产及安全科科长、总工办主任、矿长、总经理等职;1996年至2003年曾先后在杭州加气混凝土厂、建德粉末冶金厂任厂长;2003年起在公司任职,现担任董事、总经理。

宋英,女,1968年7月出生,1998年至2007年在浙江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博士后。曾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任职;2007年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副教授;201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福良,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获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选矿工程学士学位,1996年获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硕士学位,2008年获东北大学博士学位。1983年至2010年任职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先后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并先后出任电化学控制浮选研究室主任,矿物工程研究设计所副所长、所长,洛克工贸公司法人总经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1年供职于春和(香港)资源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总工程师。2011年至2017年供职于加拿大上市公司

MagIndustries Corp.,任副总裁。2017年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专家。

周惠成,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2008年至2014年在浙江遂昌正中莹石精选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议案四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现决定选举王红雯女士、王军先生、马笑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红雯,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现就职于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兼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曾就职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

王军,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后,研究员。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政治研究局处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现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浙商银行外部监事,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国家开发银行咨询专家,国家统计局百名经济学家问卷调查成员,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特约评论员,多家媒体的专栏作家,2013年十大“中国青年经济学人”获得者。主要从事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金融改革与发展等研究工作。

马笑芳,女,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Austin分校访问学者。曾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现任浙江工商大学MPAcc(会计专业硕士)教学中心主任,兼任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浙江省科技厅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专家。主要从事审计、内部控制和国际会计领域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议案五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现决定选举胡小京先生、邓先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2月20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小京,男,1963年5月出生,选矿专业本科学历,曾在美国犹他大学进修,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1987年在甘肃水泥厂工作;1987年至1993年曾在中国非金属矿苏州研究院工作,任项目负责人;1993年至1996年在中国非金属矿浙江分公司工作,任下属萤石选矿厂总工程师等职;1996年至2001年在浙江中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在公司任职,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邓先武,男,196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84年至1992年在攀枝花钢铁集团任职;1993年至2006年曾先后在深圳星大集团、亚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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