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该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XUN CHEN(陈恂)、MING HUANG(黄明)、刘贵彬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