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对此议案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