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