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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8-097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水源”)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按时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首次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0号文核准,清水源于2015

年4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53元,共募集资金175,85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5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52,30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1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清水源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下列项目:

项目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投入根据募集资金净额
额(元)调整后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额(元)
1年产3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105,000,000.0082,301,0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000,000.0045,000,000.00
3营销中心建设项目25,000,000.0025,000,000.00
合计175,000,000.00152,301,000.00

截至本会议召开之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完工,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扣除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之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转入流动资金。

(二)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钟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0号),公司以每股23.40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新股17,561,96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0,949,981.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66,238.54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1日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68号《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61,96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下列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额(元)调整后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额(元)
1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172,520,000.00172,520,000.00
2伊川二污BOT项目107,320,000.00107,320,000.00
3晋煤华昱脱盐水、中水回用BOT项目67,110,000.0067,110,000.00
4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44,000,000.0044,000,000.00
5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20,000,000.0019,999,981.00
合计410,950,000.00410,949,981.00

截至本会议召开之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完工,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扣除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之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转入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清水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清水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清水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龙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清水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清水源与同生环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龙城支行、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公司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即:2018年12月7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余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郑州航海路支行739231018260002265145,000,000.00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洛阳永泰街支行69388718325,000,000.002,102,857.75活期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25073748753190,351,000.004,504,811.54活期
合计160,351,000.00注6,607,669.29

注:初始存放金额160,351,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52,301,000.00之间的差额8,050,000.00元为初

始存放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即:2018年12月7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余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249448849646107,320,000.009,301,972.54活期
交通银行济源分行76289999101000301330557,339,981.000活期
中信银行郑州航海路支行811110101310037680367,110,000.005,143,999.77活期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龙城支行93801880131684933172,520,000.000活期
合计404,289,981.00注14,445,972.31

注:初始存放余额404,289,981.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98,066,238.54元之间的差额系尚未支付的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后)累计利息及投资收益净额截至2018年12月7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截至2018年12月7日募集资金余额
年产3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82,301,000.002,666,568.0064,412,415.0716,050,341.394,504,811.5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000,000.00705,861.5145,705,861.51-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25,000,000.00113,928.6723,011,070.92-2,102,857.75
合计152,301,000.003,486,358.18133,129,347.5016,050,341.396,607,669.29

注:上表中“累计利息及投资收益净额”指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完成后续支出。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投产,截止至2018年12月7日,年产3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及营销中心建 设 项 目 银行 账 户 余 额为6,607,669.29 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建设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按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尾款和保证金,在支付上述款项之前,该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

(二)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后)累计利息及投资收益净额截至2018年12月7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截至2018年12月7日募集资金余额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172,520,000.0049,068.44172,520,000.0049,068.440
伊川二污BOT项目107,320,000.00324,544.0785,709,598.2812,632,973.259,301,972.54
晋煤华昱脱盐水、中水回用BOT项目67,110,000.00227,597.4053,040,055.769,153,541.875,143,999.77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44,000,000.00044,000,000.00-0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19,999,981.0033,872.7114,344,628.775,689,224.940
合计410,949,981.00635,082.62369,614,282.8127,524,808.5014,445,972.31

注:上表中“累计利息及投资收益净额”指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募集资金余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投产,截止至2018年12月7日,伊川二污BOT项目及晋煤华昱脱盐水、中水回用BOT项目银行账户余额为14,445,972.31 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建设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约定按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尾款和保证金,在支付上述款项之前,该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300 万元(其中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公司该次实际使用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7日,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8个月。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按时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过去十二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的按期支付,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公司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计划支付尾款及质保金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节省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进度,此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万元,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清水源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清水源使用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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