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宏良皮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主办券商”)系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良皮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公司于2016年11月披露《股票发行方案》开始进行股票发行,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华龙证券多次告知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函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但是公司在未告知主办券商的情况下,私自在取得股票发行登记函之前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发现上述事宜,故对宏良皮业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发现,宏良皮业在交通银行兰州桥北支行开立了账号为621060171018010076356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显示的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2017年8月15日收到了投资人黄敏股票认购款2,452.5万元;2017年8月16日收到了投资人广东广晟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票认购款3,000万元;深圳市高搜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认购款2,250万元;2017年8月17日收到中山市微远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认购款3,750万元,四个投资人共缴存股票认购款11,452.5万元。

2017年8月18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10,562.5万元被转入李士军个人账户;2017年12月7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890万元由交通银行兰州桥北支行执行法律扣划。上述两笔资金支出共计11,452.5万元。

根据对宏良皮业董事长、财务总监的访谈记录,由于宏良皮业涉及多项诉讼,到账的所有资金均有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为了规避风险,避免资金再次被法律划转,由李士军个人在兰州银行白银路支行开立账号为6214968210455183216的银行账户,该个人账户暂时由公司使用,2017年8月18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10,562.5万元被转入李士军个人账户。

宏良皮业提供了李士军个人在兰州银行白银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和手机银行的收支记录详情,手机银行的收支记录详情反映2017年9月27日该账户中的资金10,562.5万元转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账户。

根据访谈记录,2018年2月28日公司得知这些资金被兰州银行提前划走用于归还贷款。经查询,划款的时间是2017年9月27日,分别提前归还了兰州银行白银路支行银行贷款6,682,587.00元、20,000,000.00元、78,942,413.00元,归还的三笔贷款合计105,625,000.00元。

经查宏良皮业2016年11月21日披露的《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含),发行价格为7.5元/股,募集资金37,50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借款22,500.00万元和补充营运资金15,000.00万元,其中偿还借款的主要明细如下:

名称金额(万元)
兰州市榆中县兴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0
白银霞钰商贸有限公司10
深圳市奥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00
中经信投资有限公司2,000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2,000
浙商银行兰州分行4,370
万家共赢华泓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000
招商银行西站支行1,200
银行贷款利息4,474.03
个人借款4,745.97
合计22,500

2017年8月15日至8月17日,宏良皮业收到募集资金11,452.5万元,尚未按照《股票发行方案》完成股票发行。

经核查发现,宏良皮业在募集资金时,未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一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