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2016年修订)》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