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召开情况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与会董事认为: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节余首发超额募集资金及利息8,049.8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同意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注:《关于使用节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1、本次董事会决议;
2、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