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 公告编号:2018-114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2月7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07.1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行为,是基于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