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股东刘玲女士函告,获悉刘玲女士将其持有的质押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并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补充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本次延期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原到期购回日 | 延期购回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刘玲 | 是 | 515 | 2017年12月7日 | 2018年12月6日 | 2019年9月5日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52% | 个人资金需求 |
2、股东股份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刘玲 | 是 | 72 | 2018年12月6日 | 2019年9月5日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3% | 补充质押 |
3、股东股份累积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玲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1,007,35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3.61%。其中,刘玲女士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5,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26%。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2、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