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36号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媒体发布文章《凯迪生态拟定237亿债务重组方案 向政府提出5大需求》称你公司向债权人发放了拟定的债务重组方案,债委会向债权人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内容:
1. 2018年10月24日,你公司《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目前逾期债务共计56.23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106.33亿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88%,同时《公告》就以下事项进行风险提示:
你公司2018年三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三季度预计亏损18亿元至24亿元;因股票连续下跌,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持有公司股票已跌破平仓线;2018年10月19日,公司股票跌破面值1元;因债务危机导致公司生物质电厂大面积停产,目前公司已恢复运营的生物质电厂共10家;公司因2017年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尚无结果。
请你公司结合以上情况,就以下事项予以说明:
(1)截至目前你公司最新债务及逾期情况、主要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持有你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情况等;并结合上
述情况详细说明上述媒体报道中提到你公司债务重组的可行性及时间安排,并充分揭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2)根据你公司前期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尚未结案。此外,2018年7月23日,因你公司未能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等事项,本所对你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请你公司对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筹划报道
中的定向增发、资产重组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分析,并结合有关分析,详细说明对你公司后续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的具体影响,以及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请你公司聘请的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是否有央企明确表示参与你公司资产重组的意愿。如有,请说明参与方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否,请明确说明并揭示相关风险。
(4)上述媒体报道称,你公司拟在出售资产成功后,将保留运营生物质发电厂44家,并陆续对电厂进行技术升级,预计每座电厂的升级改造费用约为1亿元,预计工期一年。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你公司上市以来历年净利润情况,说明上述媒体报道提到的预计你公司2023年净利润将达到16.55亿元假设条件、计算过程、预测基础,说明你公司实现16.55亿元净利润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2. 请你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1.5.4条规定,逐项核实上述媒体报道内容,并尽快发布澄清公告 。
3.请你公司提供筹划相关事项的内幕知情人名单、自查内幕信
息管理情况,并请结合有关媒体报道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
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并结合相关媒体提前报道有关信息的情况,详细说明是否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是否存在误导社会公众及中小投资者等情形。
请你公司在2018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请就有关回复情况,履行相应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最后,我部 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