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选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选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无异议,同意将《关于选聘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 喆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