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会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