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1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内容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
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本公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