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公司的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国际的借款额度港币2.9亿元提供担保。鉴于
公司是为实质控股10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该担保行为对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是必须的,该担保事项在实质上不会对公司追加额外的风险和责任,公司利益亦不会因担保事项受到损害。对公司的该担保行为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王建国 苏清卫 郝亚超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建国 苏清卫 郝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