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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莱达”)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2民初967号】,法院已对丁立峰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原告:丁立峰被告: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圣莱达向原告赔偿21788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圣莱达公司承担。

主要的事实与理由:原告作为投资者,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受到损失,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应当给予原告赔偿。

三、判决情况法院认为,原告的投资损失与圣莱达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丁立峰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5元,由原告丁立峰负担。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公司共收到民事起诉书95起,涉诉金额共计42,243,974.82元,其中,已经开庭审理但未收到判决36起,已经开庭审理并收到判决1起。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上述系列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鉴于多数案件仍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收到判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民事判决书》【(2018)浙02民初967号】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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