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进展公告
一、到期回购时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根据已签订的《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编号:MD201811001~MD201811012;MD201811015~MD201811020),公司将下属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合法持有的资产标的为应收账款 25,000 万元的未来收益权转让给浙江德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亚投资”),合同项下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格为 20,000 万元,公司对融资租赁收益权的回购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近日收到部分款项,具体回购时间和担保期限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 合同编号 | 转让日* | 回购期限(天) | 回购日 | 担保期限截止日 |
1 | MD201811015 | 2018/12/3 | 180 | 2019/6/1 | 2021/5/31 |
2 | MD201811016 | 2018/12/4 | 180 | 2019/6/2 | 2021/6/1 |
3 | MD201811017 | 2018/12/4 | 180 | 2019/6/2 | 2021/6/1 |
4 | MD201811018 | 2018/12/5 | 180 | 2019/6/3 | 2021/6/2 |
*说明:转让日,为受让方(德亚投资)向摩恩租赁完全支付转让价款之日。 |
二、融资金额用途
本次融资金额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下属子公司摩恩租赁
的项目运作,如徐州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理项目、长春市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理项目以及上海恒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保理项目等。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规定,摩恩租赁将合法持有的资产标
的为应收账款25,000万元的未来收益权转让给德亚投资,并且负有到期向德亚投资回购融资租赁收益权的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属于金融负债核算,本次合同收益权转让实施后,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和负债,增强摩恩租赁的资金 流动性,对公司当期净资产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相关进展情况。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