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燕女士计划自2018年
9月18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 截至2018年12月6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72,000股,合计人民币1,194,130元,占本次增持计划总金
额下限的59.71%。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一)增持主体董事兼总经理张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燕女士。(二)本次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
序号 | 姓名 | 本次计划增持之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数(股) | 本次计划增持之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 本次计划增持之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性质说明 |
1 | 张 勇 | 4,200,000 | 2.81 | 首发原始限售股 |
2 | 杨 燕 | 4,270,000 | 2.86 | 首发原始限售股 |
(三)上述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是公司股票上市以来首次增持。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拟增持金额(万元) |
1 | 张 勇 | 董事兼总经理 | 100-500 |
2 | 杨 燕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100-500 |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9月1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2018年12月6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股份72,000股,合计人民币1,194,130元,占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下限的59.71%。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增持金额(元) | 增持数量(股) | 目前持股总数(股) | 目前持股比例(%) |
1 | 张勇 | 662,000 | 40,000 | 4,240,000 | 2.84 |
2 | 杨燕 | 532,130 | 32,000 | 4,302,000 | 2.88 |
合计 | 1,194,130 | 72,000 | 8,542,000 | 5.72 |
五、其他重要事项(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