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12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子公司募集基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是公司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开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 权 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