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绿城水务”)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拟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减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自绿城水务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2017年8月7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建宁集团及与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绿城水务的股票。
2.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绿城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建宁集团及与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绿城水务的股票,也不存在减持绿城水务股票的计划。
3.建宁集团获得绿城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规定执行。
4. 建宁集团确认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并将继续遵守该等规定。
5.如建宁集团或与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绿城水务股票情形的,由此获得的全部收益归绿城水务所有。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