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期限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发布了《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50)。依据该公告,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后续增持计划为:自2008年12月15日起一年内通过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现就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实施情况
2008年12月15日,莱州市农业科学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2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6%,平均价格为人民币16.52元/股。
截至 2009年12月15日,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上述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2、增持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该次增持前,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持有本公司股份93,157,0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2.93%。上述增持行为完成后,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持有本公司股份93,185,0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2.95%。
3、承诺履行情况
前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该次增持计划中,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履行了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4、后续履行情况
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增持股份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公司将及时披露莱州市农业科学院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审批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