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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关于补发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55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发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 2018年7月,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添燃气”/“公司”)为完成在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的页岩气井口LNG生产储备调峰一期工程(以下简称“LNG调峰工程”),将LNG调峰工程的建设工作发包给宝塔国际石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由宝塔石化承包完成凯添燃气LNG调峰工程采购、施工及PMC项目管理工作。

宝塔石化为完成LNG调峰工程承包建设工作,向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添装备”)采购了LNG调峰工程项目中的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装置,并由凯添装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与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保护工作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针对前述交易,凯添燃气与宝塔石化签订了《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页岩气井口LNG生产储备调峰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宝塔石化与凯添装备签订了《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设备采购合同》和《附件一 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设备技术协议》。三份协议共同构成了凯添装备向凯添燃气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的交易事实。

2.2018年9月,凯添燃气按凯添装备的工艺流程设计要求及指定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方式向凯添装备定制采购5000Nm3/h烷烃气脱硫及液化成套装置,采购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金额为人民币22,000,000元。

1.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大股东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晓科、穆云飞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公司大股东采购成套装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晓科、穆云飞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双福工业园区拆迁安置综合楼A区1幢2-2号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双福工业园区拆迁安置综合楼A区1幢2-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穆云飞实际控制人:龚晓科注册资本:60,000,000元主营业务:石油及天然气能源装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二)关联关系

1.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大股东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晓科、穆云飞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公司大股东采购成套装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龚晓科、穆云飞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截至2018年11月20日,凯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添装备持有公司26.48%的股权,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龚晓科持有凯添装备70%的股权,公司董事穆云飞持有凯添装备30%的股权,并担任凯添装备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大股东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的交易

1.2018年7月3日,凯添燃气与宝塔石化签订了《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页岩气井口LNG生产储备调峰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由宝塔石化承包完成凯添燃气LNG调峰工程采购、施工及PMC项目管理工作,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6日,凯添燃气分别向宝塔石化支付了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承包价款,合计1,000万元人民币。

2.2018年7月7日,为完成LNG调峰工程承包建设工作,宝塔石化与凯添装备签订了《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设备采购合同》及《附件一 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设备技术协议》,约定宝塔石化向凯添装备采购LNG调峰工程项目中的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装置,总价款为2,980万元人民币;凯添装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与150000Nm?/d LNG撬装液化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保护工作,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二)公司大股东向公司提供成套装置的交易

2018年9月,凯添燃气按凯添装备的工艺流程设计要求及指定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方式向凯添装备定制采购5000Nm3/h烷烃气脱硫及液化成套装置,采购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额为人民币22,000,000元。

上述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LNG生产储备调峰业务的工程建设及业务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链条和业务质量。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LNG生产储备调峰业务的工程建设及业务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链条和业务质量。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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