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有限”)的100%股权及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黄海有限的债权转让给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集团”),并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黄海有限100%股权及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黄海有限的债权转让给黄海集团,交易作价8,007.60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以及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基础确定,评估及审计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薛爽 杨一川 吴春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