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12月13日上午9:00在黄山风景区汤泉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许继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所持股份数为217,410,1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2%。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数为19,628,5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增补叶正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17,410,1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会议选举叶正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会后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5日